来源:证券时报发表时间:2022-06-12 16:51 阅读量:159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762,080.4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36,002,442.03元于次年派发,2021年,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分配比例未进行调整。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8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076000元以内,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派发0.038000元,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股息分配日期
本次分红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16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
四。支付股息的对象
本次股息于2022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支付给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股息支付方法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不及物动词咨询方法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露
七。参考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公司分红具体时间表文件。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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