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发表时间:2022-10-08 17:18 阅读量:6287
8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缓征部分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1.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中的费用,自缴费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取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缓征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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